现场尸体、尸块的昆虫收集与刑事侦查中的应用
作者:毕思特科技 来源:毕思特科技 浏览数:2600 发布时间:2018/10/17 13:43:05
现场尸体、尸块的昆虫收集与刑事侦查中的应用
关键词:腐尸 ;昆虫收集 ;侦查应用
提要:在自然界,昆虫是数量、种类最多,分布最广的生物,他可以分界、门、纲、目、科、属、种七大类。只要自然界一发生死亡现象,昆虫往往是尸体的首先发现和到达者。昆虫到达尸体取食、产卵、繁衍,成为尸体的主要消费者。昆虫在尸体上的发生、发育都具有其规律性,最先到达尸体的是蝇类,它们往往在数分钟或数小时内飞达尸体;其次是鞘翅目昆虫(甲虫类);另外还有螨类和膜翅目昆虫(蜂、蚁)等。因此,我们只要在对腐败尸体、尸块检验时,仔细地将昆虫样本予以完整地收集并送实验室鉴定其昆虫种类,就能依据昆虫种类的生长发育规律来推断腐败尸体(块)的经过时间,给刑事案件侦破提供可靠的客观依据。
一、案例应用报告:
在某分局的山边斜坡小树林丛中,发现用蛇皮袋包装的一具男尸,经侦查,死者叫高某某,男, 78岁,籍贯江苏,拾荒者。被他人杀害再将其口鼻部堵塞上毛巾后,装入蛇皮袋内抛于尸体发现地。
打开包装袋,见尸体蜷缩在蛇皮袋内,尸体完整,全身呈腐败剥脱状,尸体上发现有许多大小不等的蝇蛆和飞舞的成蝇,尸体周围见有少量红褐色的蝇蛹。法医当即分别提取了成蝇、蝇蛆和蛹,送浙大昆虫实验室分别进行种类鉴定,同时,向当地气象部门了解半月来的温度预报情况(10—20摄氏度)。经过鉴定,发现昆虫的种类为大头金蝇。结合气象资料、现场环境及大头金蝇的发育规律,用有效积温公式推算出死者死亡时间大约在半个月左右。破案结果,犯罪分子交代作案时间与我们利用昆虫学知识推算死亡时间基本吻合。
经过我们的研究证实,杭州地区尸食性蝇类在不同季节和温度下的发育历期,大多可采用经典的生物发育模型的有效积温模型来描述,笔者曾应用二次logistic模型进行拟合,得出其发育历期(y)与温度(x)之间的经验模型为
二、腐败尸体(块)昆虫的收集:
到达现场后,我们对腐败尸体(块)上的昆虫逐个、逐类地取样,取样的个体数量,一般在30—50头之间最为合适,这样可以确保有足够的个体数用于检验鉴定,而腐败尸体(块)昆虫取样的最佳部位是在腐败尸体的头面部,因为头面部的口、鼻处通常是蝇类最早产卵部位,也是取样最有意义的部位;其次,在腐尸的其他部位(尤其是创口的部位)及周围6米范围内的地面收集取样。我们将提取的成虫(如蝇、甲虫、螨等),分别置放在事先备好的装有75%酒精的瓶(管)内,固定、保存、送检。将提取的非成熟昆虫样本,直接置于干燥瓶(管)内送培养室内进行培养至成虫后再进行鉴定。同时可利用蛆长、蛆重等直接推断腐败尸体(块)经过时间。腐败尸体(块)常见尸食性昆虫与非成熟昆虫种类出现的时间
三、讨论:
我们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对腐败尸体、尸块死亡经过时间的推断问题。这一问题也是我们做具体法医工作者感到困惑的问题。由于腐败尸体、尸块已无法应用测尸温、尸体现象等方法进行死后经过时间的推断,加之,目前对腐败尸体、尸块时间推断问题也无一种较好的方法,而法医昆虫学正好弥补了这一技术的空白点。此外,法医昆虫还可应用于死亡原因分析及是否移尸等的判定[2]。
在实际办案中,我们对常见出现在腐败尸体(块)的尸食性昆虫的鉴定并不觉十分困难。而困难的是因非成熟昆虫种类间的差异很小,故给法医的实际鉴定工作带来困难。因此,通常我们往往先将从现场提取的昆虫幼虫样本送实验室饲养至成虫后,才可较容易地被鉴定出种类。但这也意味着将延迟鉴定天数,甚至数周后才能鉴定出种类,给推断尸体死亡时间、给案件侦查工作带来不利。一个更重要的难题是昆虫的幼虫可能在饲养过程中或被鉴定前就已死去,从而有时往往会失去推断腐败尸体死亡时间的重要依据。故在犯罪侦查中,及早作出对昆虫种类的鉴定及对昆虫演替过程的时间推断,对于框定侦查范围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实际侦查工作中很需要寻找一种能对腐尸、尸块上昆虫作出迅速的种类鉴定的可靠方法。目前,常用的方法有二种:一种是对昆虫的幼虫的超微结构的观察来鉴定昆虫种类。常见尸食性蝇类如巨尾阿丽蝇、丝光绿蝇、大头金蝇、肥须亚麻蝇、红头丽蝇的幼虫均需经过三龄幼虫的形体变化,然后再发育成蛹,这些蝇蛹外观呈红褐色或黑褐色,最后变为成虫——蝇。以蝇类幼虫的生长发育速率来估计尸体死后经过时间是对传统法医昆虫学方法的进一步补充和发展。蛆虫在不同温度下的发育速率可以用体长、体重等指标来表示。法医昆虫学通过研究蛆虫体长[3]与温度、时间之间的相关性,可以对死亡时间作出较为精确的推算与估计。幼虫在镜下主要是观察各体节棘带、第一胸节前缘棘带侧面的刚毛、前气门、后气门以及第7、8腹节背面表皮等部位的结构差异,从而鉴定出各个幼虫的种类。
对现场提取的昆虫幼虫另一种鉴定方法,亦是最可靠的鉴定方法是:取幼虫送实验室进行DNA、PCR扩增技术进行幼虫种类鉴定,以此来推断幼虫的发生、发育时间,从而来推断腐败尸体、尸块的经过时间。
我们从实验现场与实际办案现场发现,昆虫种类的出现表现出较强的规律性。最早在腐败尸体、尸块上出现的主要是双翅目的蝇类,而且大部分属于丽蝇科(巨尾阿丽蝇、丝光绿蝇、大头金蝇等)。这些昆虫成了早、中期出现在腐败尸体、尸块上的昆虫区系的优势种。故法医昆虫学依据丽蝇科的生活特性,可以较准确地推断出腐败尸体、尸块的时间。而鞘翅目的步甲、阎甲等捕食性昆虫,主要在中、晚期腐败尸体、尸块上出现;隐翅虫、露尾甲,主要出现于尸体高度腐败期或干化期,而郭公虫、皮蠧、金龟子等腐食性甲虫,则主要出现于腐烂尸体晚期或干化腐尸。因此,凡在腐败尸体、尸块上采集到甲虫的话,这证明已是尸体腐败的晚期。酪蝇属在尸体上也发生较迟,当丽蝇、绿蝇、麻蝇属等尸体上常见的早、中期蝇类开始减少时,酪蝇属在尸体上却逐渐增多,故酪蝇的出现往往亦在腐败尸体的晚期[4]。水虻科和皮蠧科幼虫也可出现在腐尸上,但其幼虫之形态与双翅目蝇类的幼虫且不甚相同。一般从外形上易于鉴别。
此外,蚂蚁作为既取食于尸体、尸块,又取食于蛆虫的昆虫类群,则可存在于尸体、尸块上的整个过程中。但其出现的高峰期一般在尸体(块)腐败开始后不久至腐败末期(或干化期)。
在腐尸上出现的昆虫均有季节性(随温度)变化而变化,除夏、秋季昆虫区系的演替大致相似外,春冬季腐败尸体上出现的昆虫种类均有较明显的变化,故在实际办案中要注意把握。
腐败尸体、尸块上各类昆虫成虫的出现,是在人体死亡后才到达尸体、尸块上的,因此,我们在推断死亡时间时,不要忽略加上在昆虫出现前的尸体死亡时间,否则推断出的时间很容易出现偏差。除此之外,在同一季节的不同时期,由于环境温差的变化,湿度的变化,室内与室外的不同(若室内又有楼层高低的不同)等等因素,都应充分考虑,才有可能把从腐败尸体(块)收集到的昆虫较好地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实践中去,才有可能把腐败尸体(块)的经过时间推断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