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信息存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毕思特科技 来源:毕思特科技 浏览数:1890 发布时间:2018/10/30 9:13:52
受理案件信息存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众所周知,21世纪是信息时代。自从办公网络化引入公安工作以来,刑事技术工作也经历了大变革,最主要的有两方面:其一是信息可以共享,从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其二是新技术的不断问世与运用,大大解放了劳动力,比对鉴定工作有了强有力的助手。但仪器设备必竟是人创造的,操纵它的也离不开人这个最主要因素。因此,犯罪信息存储的正确与否,我们所做出的判断和得出的结论正确与否,都取决于得到信息的准确程度,这关系到侦查破案的进展情况直至全盘工作方案的部署。
一.当前犯罪现场信息存储的现状
目前,我区犯罪现场信息采集工作主要由基层民警和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由于民警自身对事物的认知度和受文化专业水平、责任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制约了采集质量。
1. 采集信息中存在的问题
我省运用的《刑侦犯罪综合信息系统》是较早开发和较为完善的系统,分类细,功能齐全,由于采集人在填写中存在简单化,有些内容是凭感觉主观推断,有些项目甚至空着不填,导致录入人员在操作中没有办法录入,只好采取随意替代,降低了准确性。
2. 录入中存在的问题
在《受理案件信息表》中,“发案时间”的推断主要是以发现时间为依据;“主要案情”更是简明扼要,不痛不痒(有些还是录入人员主动推断填写进去的,因为必填项不填就不能存盘);作案手段、作案特点的准确性有些案件有待考证,“分析推断依据”及“分析作案特点”常是空格,只能根据录入人的认知水平自我揣摩;现场简要描述则是“主要案情”的翻版,新意很少。
3. 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现场信息的录入与应用呈分离状况,最常运用和发挥作用的是数据统计。大量的犯罪信息却抛在一边,不会调用,运用信息破案成了一句空话(而且有的信息质量也有待考证)。没有高质量的信息数据作保证,就等于没有正确的破案导向。这确实应该起每位有责任心的民警的高度重视。
二.解决的方法
1.提高对信息采集重要性的认识
在《受理案件信息表》中,包括了五在项内容:1)基本情况,2)受理对象,3)涉嫌对象,4)犯罪手法,5)现场勘查情况,对正确研判案情,分析作案人特点,串并案件及近期作案方式、手段、地点等极为实用,是我们制定工作方案的得力助手和重要依据。这项工作是“长效工程”,基础工作做得扎实,误差率小才能出成果,各级领导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只有不断加强培训,导入破案新观念,新方法,只有全体民警对采集信息工作有足够的认识,那么质得量就自然上去了,这是其一;其二,在填表中要尽量使用规范语言,不要随意推测乱勾选项,否则可能会造成很大遗憾,甚至使破案工作走弯路。
2.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犯罪现场存在着大量未知信息,如何尽可能全面、正确地捕捉获取,提高勘验中的采痕取证率,是每个技术人员要解决的现实问题。1)是要有敬业精神,无论大小现场,都要认真细致的勘验;2)是要有过硬技术,人家发现不了的东西,你却发现得了,人家无法提取的痕证,你却能提取,这就是水平。这主要是靠经验的积累和总结,做有心人来加以提高;3)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善于从细微处抓住破案关健问题;4)人的思维都有局限性,各地的做法都有其可贵之处,要走出去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开扩视野,才能互相促进。否则就象一塘死水,没有生命力。
3.转变观念,树立信息主导破案意识
当今的时代是信息时代,网络时代。从我们破获的案件中,80%以上是流窜惯犯,传递给我们的信息是没有信息共享,就没有今天的破案效率和辉煌成就。不会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去破案,就无法掌握破案先机,掌握主动权。公安部几次组织网上大行动,破获了一大批大要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领导和民警一定要转变观念,树立信息主导破案意识,才能提高破案效率,确保国家长治久安。